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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發布時間:2020-05-16 01:39:55
證券代碼:300471 證券簡稱:厚普股份 公告編號:2020-041 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會議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康隆路555號公司八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網絡投票時間為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王季文先生。 (4)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7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為 170,470,60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6.7401%。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為142,776,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39.1467%;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共7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為27,694,603股,占公司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934%。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中小股東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8人,代表股份數量250,20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86%。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2人,代表股份數量75,6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07%;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6人,代表股份數量174,60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79%。 (2)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等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議案的表決結果如下: 1、《關于 201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70,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50,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 該議案獲得通過。 2、《關于 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3、《關于 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4、《關于 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5、《關于 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6、《關于續聘 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826%;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155%;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88.1284%;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592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7、《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826%;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155%;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88.1284%;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592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8、《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9、《關于公司董事 2020年度薪酬(津貼)方案的議案》 該議案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關聯股東江濤、鐘驍、北京星凱投資有限公司回避的情況下進行表決,上述股東總計持有的 142,496,950 股股份不計入本議案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7,94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 網絡投票)的 99.8938%;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947%;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114%。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88.1284%;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592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10、《關于修訂 <董事會議事規則> 及 <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11、《關于修訂 <監事會議事規則> 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12、《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薪酬(津貼)方案的議案》 該議案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關聯股東鐘驍、北京星凱投資有限公司回避的情況下進行表決,上述股東總計持有的 20,146,100 股股份不計入本議案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50,2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802%;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17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88.1284%;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592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13、《關于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該議案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關聯股東吳軍、于鑫回避的情況下進行表決,上述股東總計持有的 42,700 股股份不計入本議案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39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826%;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15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88.1284%;反對 2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0.5926%;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獲得通過。 14、《關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170,46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含網絡投票)的 99.9981%;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同意 247,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98.721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0.0000%;棄權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的 1.2790%。 該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5、《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采用累積投票方式對該議案進行表決,表決情況具體如下: 15.01 選舉王季文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 170,296,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王季文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5.02 選舉黃耀輝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 170,296,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75,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 30.2167%。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黃耀輝女士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5.03 選舉鐘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 170,296,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75,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 30.2167%。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鐘驍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6、《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采用累積投票方式對該議案進行表決,表決情況具體如下: 16.01 選舉吳越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 170,2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 30.2155%。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吳越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6.02 選舉郭東超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 170,2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 30.2155%。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郭東超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7、《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暨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采用累積投票方式對該議案進行表決,表決情況具體如下: 17.01 選舉吳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同意 170,29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7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 30.2159%。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吳軍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17.02選舉任大章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同意 170,29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 積的股份總數)的 99.8976% 。 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75,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 30.2159%。 表決結果:同意票總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絡投票,且為未累積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任大章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文澤雄、臧建建 3、結論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法律、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關于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四、備查文件 (一)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關于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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