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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電電力2014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2017-09-28 08:00:00
股票代碼:600795  股票簡稱:國電電力                    編號:臨2017-60

債券代碼:122152  債券簡稱:12國電02

債券代碼:122493  債券簡稱:14國電03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公司債券(第二期)2017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7年10月13日

       債券付息日:2017年10月16日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發行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7年10月16日開始支付自2016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5日期間(以下簡稱“本年度”)的利息。根據《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概況

     1.債券名稱: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二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簡稱“14國電03”,代碼122493。

     3.發行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4.發行總額:人民幣15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5年期。

     6.債券發行批準機關及文號: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4]852號文核準。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8.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3.87%,在存續期內固定不變。

     9.計息期限:本期債券計息期限自2015年10月16日到2020年10月15日。

     10.付息日:本期債券付息日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6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11.信用等級: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級。

     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15年11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本年度付息情況

     1.本年度計息期限:2016年10月16日到2017年10月15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

     2.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3.87%。

     3.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債權登記日為2017年10月13日。截至上述債券登記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債券投資者對托管賬戶所記載的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7年10月16日。

     三、付息辦法

     1.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購買本期債券并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利息款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該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將利息款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2.從發行市場購買本期債券并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在原認購債券的營業網點辦理付息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A.如投資者已經在認購債券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則利息款的劃付比照上述第1點的流程。

     B.如投資者未在認購債券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請按以下要求辦理:

     (1)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辦理利息領取手續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根據原認購債券的營業網點要求辦理;

     (2)本期債券機構投資者辦理利息領取手續時,應出示經辦人身份證,并提交單位授權委托書(加蓋認購時預留的印鑒)正本、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和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如投資者原認購網點已遷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變更情況,請根據托管憑證上注明的二級托管人名稱或加蓋的公章,咨詢該二級托管人。

     四、關于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關于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本期債券發行人已在《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中對上述規定予以明確說明。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

     6.本期債券利息稅的征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二)關于向非居民企業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于持有“14國電03”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后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后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五、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

     1. 發行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安園19號樓

         法定代表人:喬保平

         聯系人:張培

         聯系電話:010-58682100

         傳真:010-64829902

         郵政編碼:100101

     2. 保薦人及聯席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22號豐銘國際大廈A座6層

         法定代表人:劉曉丹

         聯系人:李想、張丹蕊

         聯系電話:010-56839368、56839484

         傳真:010-56839400

         郵政編碼:100032

     3. 聯席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

座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電話:010-60838888

         傳真:010-60833504

     4. 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系人:徐瑛

         聯系電話:021-68870114

         傳真:021-68870064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28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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