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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2017-08-16 08:00:00
證券代碼:002077      證券簡稱:大港股份     公告代碼:2017-036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以及會議資料于2017年8月9日前以電子郵件及專人送達等方式送達公司全體監事。本次會議表決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4日下午3:00 ,會議應參加表決的監事為3人,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為3人,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2017年半年

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201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同時刊登在2017年

8月16日的《證券時報》上。

    根據《證券法》第68條的規定,監事會對2017年半年度報告進行了審核并

發表審議意見如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

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 2017年上

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刊登于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的《2017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

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和深圳

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公司募集資金實際投入項目與承諾投資項目相一致,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及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

    三、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

變更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于 2017年 8月 16日《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監事會認為:公司依據財政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

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的要求,對公司

原會計政策及相關會計科目進行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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