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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關于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報告事后審核意見函
發布時間:2018-09-11 02:01:44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18】2435號 關于對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 報告的事后審核問詢函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格式準則第3號》)等規則的要求,經對你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的事后審核,為便于投資者理解,請公司進一步補充披露下述信息。 1.陽光服飾系公司主要銷售客戶。報告期內,公司向陽光服飾銷售金額合計2.57億元,占營業收入比重24.32%;陽光服飾的應收賬款為2.54億元,占應收賬款比重60.60%。2018年5月,公司回復本所問詢函時表示,在股權、人員等方面,公司及控股股東陽光集團與陽光服飾不存在關聯關系。后經查詢工商信息顯示,陽光服飾的控股股東于2018年8月7日變更為陽光集團,但公司未就上述變動及關聯關系情況予以披露。對此,請公司補充披露:(1)自2012年以來,陽光服飾的股權變化及實際控制權情況,并說明與上市公司的關系;(2)在前期公司已對外轉讓陽光服飾控股權的情況下,本次陽光集團取得陽光服飾股權的原因;(3)陽光服飾近3年的主要財務數據,主要包括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毛利率、 凈利潤,并說明陽光服飾是否主要與上市公司發生業務往來;(4)公司向陽光服飾銷售商品的主要類別、數量、價格、毛利率,并與其它第三方客戶進行比較,量化分析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2.報告期末,公司存貨金額8.57億元,同比增長24.25%;公司的存貨周轉率為0.84,較去年同期下降0.21。請公司補充披露:(1)分業務和產品類型披露存貨的期末余額和庫齡分布;(2)各類型存貨周轉率情況以及同比變化情況;(3)結合存貨的庫齡和周轉情況,說明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并與同行業其他上市公司進行比較。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3.公司于2016年4月披露公告,擬在非洲埃塞俄比亞建立紡織服裝生產基地(以下簡稱陽光埃塞項目),該項目總投資3.5億美元,占公司目前凈資產比重達113%,預計建設期1年。根據公司半年報,截至目前該項目仍在建設中。對此,請公司補充披露:(1)陽光埃塞項目建設期延長的原因、項目建設存在的主要障礙以及公司擬采取的措施;(2)截至目前公司就陽光埃塞項目已投入的資金規模、后續資金投入計劃以及資金來源;(3)結合目前市場環境和行業變化,審慎評估陽光埃塞項目的可行性、預計投資回收期以及盈利情況,并對項目投資風險進行充分揭示;(4)公司應當就該重大項目的重大變化或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公司自查前期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完整性。 4.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的流動比例為0.91,同比下降0.34;速動比率為0.51,同比下降0.29。同時,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額為 17.13億元,其中三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借款為4.91億元;而公司賬面貨幣資金為6.11億元。對此,請公司結合短期借款規模、流動資金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償債風險以及相應的應對措施。 請你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本問詢函,并于2017年9月4日之前,就上述事項予以披露,同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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